2012年3月15日星期四

午休私密话 ~144~

职场来来往往本是常事,各人的未来各人的日子,当然是各人的选择。

至今仍无法明白的是不告而别的方式。

这样的案例,我们说 “失踪”了, 或是MIA  (Missing In Action) 。

我们会猜想,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是遇上了意外吗?还是???

不可否认,的确会有“没办法交待”的情况发生,也是我们所不愿意看见 / 听见的。

更多时候,是人为的劣性。

不想继续,很简单,那就给封辞职信。

至少,打个电话,说一句:“我不干了!”

这样无消无息,是怎么回事?

我们猜测,我们尝试联络,虽知徒劳,仍是职责范围, 仍得记录。

或许你已不在乎了,记录就记录吧!

可是你知不知道,未来雇主有些是会打电话到你的前任雇主那里调查你的记录?

好来好散吧!

23 条评论:

  1. 先是不接,后来干脆不通。
    旧人了。

    回复删除
  2. 理论上是这样。
    可是我们无法断定 / 证明,这个人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通常会再尝试联络一段时间。
    要是轻易辞退,万一这个人是生病/ 住院 /怀孕,就会变成公司的不对,员工可以反咬一口。

    回复删除
  3. 我之前公司就有幾單這種人間蒸發的

    回复删除
  4. 为什么要这样呢?难道辞职不会让你走的吗?
    还是需要给较长的通知?

    回复删除
  5. 所以说我不能理解咯。。。
    通知长与不长,坦白说,如果你说你拿无薪假期,索性不上班,我又能拿你怎样?

    回复删除
  6. 很奇怪咯,通知会怎样?他们是拿了salary才走的?

    回复删除
  7. 有些是。
    有些是 Unpaid Leave 后就不回来了。
    多数是马来西亚人,很讨厌他们这样“带衰”马来西亚人的形象。

    回复删除
  8. 他朝有相逢! 我現在都跟前公司有聯繫,不管是工作上或私底下

    回复删除
  9. 大公司都不会追讨,除非员工亏空吧

    回复删除
  10. 几十块几百块的工钱,花几千块的律师费,你说呢?

    回复删除
  11. 即使小公司,也不花这样的钱和时间。

    回复删除
  12. 瓦老,他们为什么要这样,真的会影响malaysian 的image咯。。。

    回复删除
  13. 不干不是需要一个月通知的吗?突然失踪,可以告他的吧?

    回复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