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今天,终于“证实”原来物以类聚是真的。
今早接到总公司人事部黑脸公主一通电话,说找不到将要被遣送的工人的护照。
说护照应该是在这里收的,不是在那里。
我说,我也知道应该是这里收,所以当初来报到时曾经问过主管。当时主管还很不高兴我“越权”,说这里没有保险箱,我要来做什么?收在他那里就好了。那就好吧!反正少一样东西我也轻松一些。
黑脸公主于是说,那么我不知道了,该找的都照遍了,护照该还给工人了。
我听了快要晕过去,我的大小姐,你确定你说的是经过大脑的吗?
我们会把护照还给工人?工人跑路我们要被罚5千块的,我们会就这样还给工人??
推卸完了,再来一堆可笑理由,接着就什么都不知道。
怎么模式完全一样??没有新鲜的吗?
算了吧!待会希望经理有进来办公室,看看她房里的保险箱有没有收着。
要是没有,看来距离第三次世界大战不远了。
阿弥陀佛。。。愿主保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