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来来往往本是常事,各人的未来各人的日子,当然是各人的选择。
至今仍无法明白的是不告而别的方式。
这样的案例,我们说 “失踪”了, 或是MIA (Missing In Action) 。
我们会猜想,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是遇上了意外吗?还是???
不可否认,的确会有“没办法交待”的情况发生,也是我们所不愿意看见 / 听见的。
更多时候,是人为的劣性。
不想继续,很简单,那就给封辞职信。
至少,打个电话,说一句:“我不干了!”
这样无消无息,是怎么回事?
我们猜测,我们尝试联络,虽知徒劳,仍是职责范围, 仍得记录。
或许你已不在乎了,记录就记录吧!
可是你知不知道,未来雇主有些是会打电话到你的前任雇主那里调查你的记录?
好来好散吧!
电话打不通?
回复删除新人?旧人?
If 3 days no news ll auto become resign ya?
回复删除先是不接,后来干脆不通。
回复删除旧人了。
理论上是这样。
回复删除可是我们无法断定 / 证明,这个人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通常会再尝试联络一段时间。
要是轻易辞退,万一这个人是生病/ 住院 /怀孕,就会变成公司的不对,员工可以反咬一口。
我之前公司就有幾單這種人間蒸發的
回复删除我最不喜欢这样的辞职方式。
回复删除为什么要这样呢?难道辞职不会让你走的吗?
回复删除还是需要给较长的通知?
所以说我不能理解咯。。。
回复删除通知长与不长,坦白说,如果你说你拿无薪假期,索性不上班,我又能拿你怎样?
很奇怪咯,通知会怎样?他们是拿了salary才走的?
回复删除有些是。
回复删除有些是 Unpaid Leave 后就不回来了。
多数是马来西亚人,很讨厌他们这样“带衰”马来西亚人的形象。
他朝有相逢! 我現在都跟前公司有聯繫,不管是工作上或私底下
回复删除公司不会向他们追讨?
回复删除大公司都不会追讨,除非员工亏空吧
回复删除这是最好的。
回复删除几十块几百块的工钱,花几千块的律师费,你说呢?
回复删除即使小公司,也不花这样的钱和时间。
回复删除瓦老,他们为什么要这样,真的会影响malaysian 的image咯。。。
回复删除恩咯。遇上这样会很生气。
回复删除費時費力
回复删除盡量不在離職後跟公司高層鬧僵
回复删除不管高层低层,凡事留一线。。。
回复删除不干不是需要一个月通知的吗?突然失踪,可以告他的吧?
回复删除嗯,以后职场上都会碰面的
回复删除